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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1111人力銀行
新功能介紹- 出版社:時報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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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失手讓2月嬰頭撞地致發展遲緩 新手爸遭判10月
吳姓新手爸爸被控沒抱好出生不到2個月的兒子,致二次摔落並頭部撞擊磁磚地面後,未立即送醫,導致兒子動作、語言、認知發展遲緩,二審今天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吳男10月徒刑。
依據判決書指出,居住在新北巿淡水的吳男與妻子結婚後,吳妻於民國105年1月間生下男嬰。吳男及妻子在同年2月29日凌晨,發現兒子臉色發白、眼神呆滯,且有發燒現象,驚覺有異趕緊送醫急診;醫院發現男嬰顱內出血及硬腦膜下出血、左顴骨外側軟組織腫脹等傷害。
經醫院通報,警方到場調查,吳男坦承送醫前二天,他將兒子放在胸口處,並臥躺於臥室內高度約60公分的雙人床後網友開箱介紹不能不逛沉睡,兒子因翻身而從他的胸口處摔落到床下,頭部有撞擊磁磚地板;隔天,他彎身將躺臥在嬰兒車內的兒子抱起時,一時不慎,失手使兒子摔落,頭部有撞擊磁磚地面。
吳男說,這2次因兒子當時並沒有哭泣、異狀,所以認為兒子無大礙,而未將兒子送往醫院檢查。士林地檢署將吳男起訴。
一審法院審酌,照顧及養育未成年子女為父母的天職,吳男為成年人,理應注意照顧新生兒時應謹慎小心,避免新生兒受到傷害,竟疏未注意,導致兒子受有重傷害,考量吳男並非故意傷害,但對嬰幼兒而言,這種粗心大意的疏忽照顧,也會造成對身體與認知的發展的傷害,其嚴重性並不亞於故意傷害行為,也屬兒童虐待型態的一種,應予嚴懲,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10月。
案經上訴,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,高院審酌傷者當時年僅不到2個月,所受重傷害是因短時間內連續二次撞地所致,在審理期間曾委請台北榮總鑑定及醫師到院說明,仍無法判斷傷勢分別為哪次撞到所致,且在刑法評價上,應以過失致重傷害罪論罪,因此仍判他10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(中央社)
偷摘農戶玉米挨罰5千元 地主:以為作農很大方 | 法律前線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高雄市百貨優惠限定折扣價葉姓地主將自家土地租給張姓玉米農,兩人口頭約定,田內農作物全由承租人自行採收。然而,去年初玉米收成時,葉姓地主一時嘴饞,擅自採摘11支玉米,帶回家跟自家人享用,事後僅以一通電話告知玉米農戶。張姓玉米農民得知後,勃然大怒,指控地主沒有採收權,偷摘玉米犯竊盜罪。橋頭地方法院依竊盜罪,處葉姓地主5千元罰金,得易服勞役5日。據悉,葉姓地主將土地租給張姓玉米農,兩人合作,談妥由地主提供玉米種子,農戶負責種植、照顧,待農作收成,由農戶自行採收,「地主沒有採收權」;農戶以「期」為單位,依面積計算報酬給地主,並支付土地租金。. } }); } 然而,去年1月14日正中午時,碩大玉米早已成熟,葉姓地主看了直想吃,在未經農戶同意之下,自行採摘11支玉米,回家與家人同享,事後想想,又打電話跟農戶家男主人報備,「我要留一些來吃」,但農戶聽聞後,甚是不悅,報警查辦。葉姓地主坦承採摘11支玉米,但堅決否認犯竊盜。葉姓地主辯稱,若有意偷竊,根本不會再打電話告知,「作農事的大家都很大方」。橋頭地檢署偵結指出,契約雙方口頭約定,葉熱門商品推薦商品姓地主無義務、權利採摘玉米,又在未快速到貨網拍特惠組合獲得農戶同意下,任意採收農作物供己家人食用,有不法所有犯好康平台人氣商品排行榜意,認定構成竊盜罪要件。橋頭地方法院審結,葉姓地主為一己之私,任意採收農作物,罔顧農戶權益,同時也破壞契約雙方信賴關係,行為不可取,偵訊時還一再否認不法所有意圖,態度不算良好;但審酌他只是一時輕忽大意才會犯法,徒手採摘手段平和,且犯後隨即致電被害農戶,依竊盜罪處5千元罰金,得易服勞役5日,可上訴。高雄市葉姓地主擅自採摘承租農戶的農作物,被橋頭地方法院判罰5千元,得易服勞役5日,可上訴。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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